清代官府是如何向百姓征收赋税的,具体的操作办法是什么
6899 2022-08-19
解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相信很多投标的朋友在查询公告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资格项要求满足《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那么具体二十二条规定的是什么,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今天咱们就一起研究研究。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内容,下面我们就一一分析;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般这一条我们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为有效的营业执照,那么什么类型的公司是不能参与的呢?这句话的重点在于“独立”两字,换句话说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例如: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也就不符合资格要求。那么问题来了,像一些大企业,在各地都设有分公司,如果各地的每一项业务都需总公司亲自投标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一般招标文件要求为(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良好的商业信誉
此项目的是为了投标人在履行的过程中能够诚实守信,不敲诈勒索,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是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二是没有受到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截图;三是提供关于所投项目的承诺函。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般提供近1年来经审计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指在履行项目合同过程中,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有依法缴纳税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纳税,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的纳税种类、纳税数额、缴纳时间等进行缴税,不存在漏税,逃税等现象,一般提供自开标前近6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要求投标人为本公司员工持续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一般提供自开标前近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即符合要求。一旦中标,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进行查证,也可在评标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进行现场查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政府采购中,其采购人和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涉及每个行业和领域,这些行业和领域均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既要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也要遵守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上《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解析,当然我们在投标的过程中主要的还必须以招标文件为准,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我们提供对应的资料,当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不符合法律的情况,我们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出质疑。
希望能够对大家投标过程中有所帮助,也欢迎朋友们在评论区进行补充、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