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用售价。企业用自产的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根据现行增值
税法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计算应交增值
税。
视同销售的意思是,虽然不是真正的卖东西,但是实质跟卖东西差不多,所以需要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包括:
(1)委托代销行为
①货物交付其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2)货物异地移送
(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②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
税应
税项目;
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情形包括: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以上说的是增值
税的视同销售,针对于企业所得
税的视同销售,规定则不一样。企
税的视同销售关键看权属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发生了,此时需要视同销售,如果没有发生转移,此时则无需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