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微企业最新“六
税两费”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
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
税小规模纳
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
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
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印花
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
税)、耕地占用
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
税小规模纳
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
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印花
税、耕地占用
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