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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8 2022-08-19
【/s2/】公司股权低价转让:【/h/】企业股权平价转让是否需要交税?
企业股权平价转让,且不存在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事由,就不需要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交纳印花税。如果转让价格偏低,税务局会根据市场价给予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计征税款。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展开全部其他回答:去工商登记变更,然后进行账务处理,不增值,不征税。
其他回答:如果企业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且转让价格没有不合理的理由,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印花税。【/h/】如果转让价格较低,税务局会根据市场价格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进行计税。【/h/】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个人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所得扣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合理费用是指转让股权时按照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h/】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实:【/h/】(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h/】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未出售房地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且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h/】(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为取得股权所支付的价格及相关税费;【/h/】(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股东或同一企业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收益;【/h/】(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同等或类似条件下同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收益; (5)股权或股份的不合理自由转让; (6)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h/】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正当:【/h/】(1)能够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因国家政策调整受到较大影响,导致股权低价转让;【/h/】( 2)将股权继承或转让给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为转让方承担直接赡养或抚养义务的受抚养人或赡养人;【/h/】(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并有相关材料充分证明的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的股份内部转让; (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h/】因此,个人以公允价格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所得扣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无正当理由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实。
其他回答:公司成立时,股东是合伙的;公司成立后,股东有出资的义务,不得随意退股。 1。少数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大股东不同意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份。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h/】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其股份的转让,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视为同意转让。【/h/】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他回答:股权平价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h/】根据“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差价就没有税。
公司股权低价转让: 个人将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兄弟,是否批准转让收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根据上述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展开全部其他回答:我觉得没有。
低价股权转让: 低价股权转让 合法吗
只要不是国有股权,没有规定必须进行评估作价的,则交易价格双方协商确定,无偿转让也是可以的。其他回答:这种情况是打折转让。股权转让价格是股东之间的事,公司不交钱。公司只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然后将甲方30%的股权减记到B公司名下,【/h/】借款:实收资本-A公司60万(200 * 30%)【/h/】借款:实收资本-B公司60万[/h/】然后B公司向A公司付款,但这次付款是那两家公司之间的交易,与贵公司无关。
【/s2/】低价转让公司股权:【/h/】公司股权转让,属于平价转让,但财务报表中有未分配利润,...
国税发[2009] 85号文件,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次股权转让的文件精神,总结如下:1,登记之股份权益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企业的变化,负的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应递交报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扣缴)申报...展开全部其他回答:国税发[2009]85号文关于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文件精神如下:【/h/】1。股权交易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企业变更股权登记前,有纳税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代扣代缴),并缴纳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股权交易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尚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更报告表》(格式及复印件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3。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股权变更发生地企业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入库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对股权转让的涉税事项进行管理、评估和检查,并依法查处其中涉及的涉税违法行为。 4。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收入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查。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相关信息应进行认真审查,以确定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合理的经济行为和实际情况。【/h/】如果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5。税务机关应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对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应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账户,对所辖企业的个人股东进行逐户登记,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信息采集、评估与审核、税收征管与存储、反馈与检查等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完整的管理链。
其他回答: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公告67号”)。 详见上文。我公司在2014年12月也变更了股东,所以没有纳税。10月份咨询的时候要交税。如果你的公司把全部股份转让给一个人,可能会改变性质,成为个人独资企业。详情可向工商局查询。
【/s2/】公司低价股权转让:如何识别低价股权转让行为?
股权实际转让确认中的两种情况:
1.参与公司管理或行使股东权利是否构成实际股权转让
原本只有股东享有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管理事务,行使股权。但在实践中,受让方实际参与公司管理,行使股东权利,包括签署股东决议或分配公司利润,有的甚至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这种情况显然属于股权转让协议的实际履行和股权交付中的权力转移,但并不是实际履行和交付行为的全部。股权转让中,股权的变更更为重要。因此,参与管理和行使股权不构成实际股权转让。
2.有偿股权受让方是否成为股权已经转让的标志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按照约定向受让方支付了股份,但没有办理其他股权转让手续。这种情况不能算股权转让。缴纳股份资金无疑是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最重要的行为,但只是受让方的单方履行。并不一定意味着转让方也履行了相应的交付行为,股权转让只是不取决于受让方,而取决于转让方的履行。相反,如果转让方已经将股权交付给受让方,即使受让方没有支付股权,股权已经转让的事实也不会改变。当然,已缴纳股款的受让方无疑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转让方将股权交付给他,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s2/】公司股权低价转让:股权平价转让要收多少钱?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让与他人。这是付费的。如果是未付,就要交税费。印花税是肯定的。转让方为自然人股东的,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这是产权转让文件。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廉价或廉价转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详见《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7号)。股权转让方为法人企业的,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的,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s2/】公司股权低价转让:股权可以低价转让吗?[/s2/]
可以低价转让,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外界。具体操作是与受让方就转让价格达成协议,然后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15日内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在同等条件下转让给其他股东,不主张的,转让给拟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