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税务:讲好春风课堂,办好惠民实事_
15074 2022-08-19
4月13日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72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澎湃新闻记者提问: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做出了巨大奉献,请问在税收上,这些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吴明喜对此表示,首先要向这些英勇的“白衣天使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对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而言,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也就是说,他们按照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励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都不计入工薪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其他人员,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取得的临时性补贴和奖金,也都不计入工薪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吴明喜还表示,考虑到这些人员都还在防治工作一线,其单位也承担着较重的工作任务,为切实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的负担,以上这些人员在取得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发放人员名单和金额留存备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