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税务:讲好春风课堂,办好惠民实事_
15074 2022-08-19
楚天都市报5月11日讯(记者陈倩 刘丁维)下午4点,湖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9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武汉市服务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总审计师沈永刚介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13号公告,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5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发布了24号公告,将上述优惠政策的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这将更有利于缓解武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压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对于保护场主体和保就业起到积极作用。初步测算,此项政策将使武汉63万户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免3-12月增值税及其附加。